内容页搜索

一、兵役

民国以前和民国时期的兵役推行募兵制和征兵制,新中国成立后的兵役实行志愿兵役制和义务兵役制。

(一)募兵制

古代实行征兵制。自唐朝中叶起征兵制改为募兵制。清末,基本上沿袭前代“三丁一”(意思是三个男壮青年中抽一个当兵)募兵制。因募兵困难,后遂演变为“抽丁”。

民国元年(1912年),实行募兵制,兵役分为常备兵、续备兵和后备兵3种。

民囯10年(1921年)前后,兵员征集改为派兵和抽丁并用(即摊派征兵和抽壮丁相结合)。

(二)征兵制

民国22年(1933年)6月,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,开始实行征兵制。征集对象为1845岁的男性青壮年,按每户“三丁一”“五丁二”的方法来征兵。其办法是以保为单位,将壮丁统一编号,进行抽签,中签者即为应征壮丁,俗称“抽壮丁”。中签者不愿当兵的,可交纳壮丁米,由乡、保长按壮丁数雇人充数,称“买壮丁”。中签后无钱买壮丁而不愿当兵者,只得东躲西藏,叫“躲壮丁”。社会上个别无业人员以“卖壮丁”为营生,入伍当兵,多则半年,伺机逃回。政府为完成征集任务,派军警缉拿,谓“抓壮丁”。

(三)志愿兵役制

新中国成立初期,囯家实行志愿兵役制。19511953年,国家征集志愿兵抗美援朝。

19531月,龙泾村周根其、吴家埭村吴金吾、任家湾村谢金林3位青年,响应囯家号召,自愿报名参加中囯人民志愿军,奔赴朝鲜战场,和朝鲜人民一起,打击美国侵略者。

(四)义务兵役制

19557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颁布实施,实行义务兵役制,取消志愿兵役制。规定“年满1820周岁的男女公民,均有服兵役的义务”。是年,龙泾村、吴湾村有17名适龄青年应征服兵役。

1959年,龙泾大队第一生产队朱四根应征入伍。

1960年,龙泾大队有1名青年应征入伍。火箭大队有1名青年应征入伍

1969年,龙泾大队有6名青年应征入伍,吴湾大队有5名青年应征入伍。

19751979年,龙泾大队有7名青年应征入伍,吴湾大队有3名青年应征入伍。

1984101日,国家实施新的兵役法,实行以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。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限:陆军为3年,海空军为4年。

19901997年,龙泾、吴湾两村共8名青年应征入伍。

19981229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修正完毕。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改为2年。义务兵服役期满后,根据本人自愿和军队需要,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,可转为志愿兵。是年,龙泾村有1名适龄青年应征服兵役。

19602013年,龙泾村(包括吴湾)总计67名青年应征入伍。

说明: 图8 2011

11-1  201112月龙泾村程阳应征入伍

(五)预备役登记

1956年秋,按“兵役法”规定在民兵中进行预备役登记,1835岁青壮年分为一类、二类预备役。1958年,停止预备役登记,以民兵代替预备役;1981年,恢复预备役,规定1828岁的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,2935岁的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。复退军人符合条件的也可进行登记。2010年,龙泾村登记预备役青年8人,他们是:朱佳伟、朱舟逸、干迪飞、李豪、陈超、邹源、陈灿杰和张欣。

二、民兵

(一)民兵组织

1.新中国成立初期,各自然村在村长、农会大组长的领导下,成立民兵班排组织,民兵们“手执红缨枪,卫国保家乡”,镇压反革命,打土豪,斗地主,搞得轰轰烈烈。

1962年,龙泾大队成立民兵营,由大队长陈金林任营长,以后由周根其(19631964)、陈正芳(19641974年)、沈阿全(19741977年)、陈阿大(19771981年)、沈龙根(19811997年)、李建锋(19982002年)等任营长。

是年,火箭大队成立民兵营,郑桂生任营长,以后由顾留昌(19681980年)、吴全根(19811983年)、陈留生(19841996年)、郑方英(19972002年)等任营长。

2003年,龙泾村、吴湾村合并成新的龙泾村,龙泾村民兵营长由戴迎秋兼任。2007年至今,龙泾村民兵营长由李冬雷担任。20114月,李冬雷被吴江市人民武装部特聘为“吴江市民兵情报信息员”。

21972年,龙泾大队基干民兵358人,其中女性135人、复退军人8人;普通民兵261人,其中女性129人,复退军人3人。火箭大队基干民兵225人,其中女性86人、复退军人3人;普通民兵119人,其中女性45人、复退军人5人。

1983年,龙泾村基干民兵58人,其中复退军人3人;普通民兵80人。吴湾村基干民兵36人,其中复退军人3人;普通民兵65人。

1990年,龙泾村基干民兵13人,其中复退军人3人;普通民兵120人,其中复退军人10人。吴湾村基干民兵8人,其中复退军人2人;普通民兵100人,其中复退军人8人。

1992年,龙泾村基干民兵12人,其中复退军人4人;普通民兵100人,其中复退军人12人。吴湾村基干民兵8人,其中复退军人2人;普通民兵60人,其中复退军人4人。

2013年,龙泾村基干民兵15人,普通民兵80人。

20142015年,龙泾村基干民兵15人,普通民兵80人。

111        20042015年龙泾村民兵情况表       单位:人

年份

基干

民兵

普通

民兵

应急

分队

年份

基干

民兵

普通

民兵

应急

分队

2004

15

80

40

2010

15

80

24

2005

13

80

35

2011

14

80

24

2006

10

80

35

2012

20

80

24

2007

9

50

24

2013

15

80

20

2008

15

80

24

2014

15

80

20

2009

15

80

15

2015

15

80

20

(二)民兵训练

冬季农闲时节乡村民兵到乡政府所在地参加军训,训练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教育和队列训练。

19831216日至1984115日,莘塔乡人民武装部组织62名基干民兵参加为期30天的训练,其中龙泾村民兵营有3名基干民兵、吴湾村有2名基干民兵参加,训练科目有战术、爆破、投弹、战场救护和实弹射击等。龙泾的3名基干民兵和吴湾的2名基干民兵在这次训练中,均取得优良成绩。

2004年、2005年,龙泾村均有3名基干民兵参加镇人民武装部(简称“镇人武部”)组织的为期10天的训练,成绩良好。

2006年、2008年,龙泾村均有2名基干民参加镇人武部组织的为期10天的训练,理论考试合格,军事测试良好。

(三)民兵活动

80年代后,龙泾村民兵营、吴湾村民兵营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社会治安、综合治理工作,在节假日或村里有重大事件时,担任堵卡、护村、护厂等工作。

民兵应急分队是乡镇抗洪救灾的突击队。1991610日,莘塔遇特大洪涝灾害,北联圩、王莱圩堤坝突发漏水、出现塌方险情,龙泾村民兵应急分队、吴湾村民兵应急分队和三家村民兵应急分队及时赶到现场,不顾艰难险阻,奋力排除险情,保住北联圩堤坝,保住联圩内的庄稼。

2004年始至今,龙泾村民兵营根据需要,组织民兵在晚上8时至凌晨6时,实施村级防务。

三、日军暴行

民国31年(1942年)227日(农历正月十三)早晨,日军乘两只蒲鞋头轮船,经八塔荡去龙泾村“扫荡”。 一进村,日军就凶神恶煞,四处搜查。他们用枪托、刺刀,强迫300多名村民跪在瑞字圩长秧田里,日军逼问“支那兵”去向,村民沈某某说“不知支那兵在哪里”,日军就当场把他刺死。

上午十时光景,日军戒备森严,架起两挺机枪。一个小胡子日军官身挂寒光闪闪的指挥刀,吆五喝六,叽里咕噜一阵,从人群中拉出李永连,逼他交出“支那兵” 和武器。李永连明知道部分武器掩藏的地方,但他不肯让武器落入敌手,连声说:“村里确实没有武器,更没有一个支那兵。”日军恼火,就把李永连五花大绑,捆在树上毒打,撬开他的嘴,用水壶、铜勺灌水,又把他摔在地上,两日军用杠棒在他肚皮上压水。李永连被折磨得死去活来,但始终没讲实情。

中午时分,村民们面对日军暴行,正愁无计可救李永连。突然,顾阿留从人群中站出来,说:“皇军,我是给支那兵摇船的。村里真的没有支那兵。支那兵在三白荡滩,你们要找,我给你们带路。”日军信以为真,就拉着顾阿留上船,朝南向三白荡开走了。

日军一去,村民们急忙扶起奄奄一息的李永连,送他回家,并急请医生给他治伤。

从此,人们再也没有见到顾阿留。后来知道那日军轮船开到三白荡,发现上当,中了顾阿留的计,就把他沉在荡底。

是年32日午后,从龙泾村过来一小队日军,五六个人,扫荡石佛浜村。日军冲进村南小圩里,杀人放火,烧毁房屋30多间。

下午3时,3个日本兵往北冲过狭径港桥,扫荡港北。日军沿路闯入人家,大肆抢夺财物,其中一日兵闯进村民陈玉泉家,当时陈玉泉逃外避难,家中仅有陈玉泉妻子和年轻女儿陈小毛。姑娘为避日军骚扰,用锅灰涂脸,穿母亲衣服假装老妇,躲在床背后,浑身发抖。日军发现了陈小毛,一把抓住了她,拖了出来,见是位假装的花姑娘,欣喜若狂,把陈小毛拖到床上,欲施强奸。陈小毛奋力反抗,尽力挣扎,大声呼救。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陈玉泉妻子为救女儿,全然不顾个人安危,猛然扑到日兵跟前,两手死死抓住日兵的脚,一边大声呼唤女儿赶快逃走。陈小毛趁机奋力挣脱日兵,拼命往外逃走。日兵眼看到手的好事变成泡影,迁怒于陈玉泉妻子,对她拳打脚踢,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把泥刀,朝陈玉泉妻子前额砍了一刀,便扬长而去。陈玉泉妻子流血不止,昏倒在血泊中。

是年73日(农历520日)上午,日军到石佛浜、任家湾、吴家埭扫荡。日军把3个村50多名青壮年驱赶到任家湾村港北,用坐老虎凳、踏杠、灌辣椒水等酷刑逼迫青壮年交出“支那兵”和枪支弹药;更有甚者,一日兵用砻夯(去掉扶手档)叉住石佛浜村顾顺祥头颈,揿入水中,逼问“支那兵”下落及枪支弹药的藏处,顾顺祥被折磨得奄奄一息,回家后3天就去世。其余青壮年被逼赶下河摸“水雷”,直到正午才罢休。